为规范汽车销售和维修服务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汽车行业健康发展,苏州市相关部门制定了《苏州市汽车销售和维修服务价格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规范》对汽车销售、维修环节中的价格行为进行了明确界定,特别列出了十三种被严格禁止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为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了清晰指引。
《规范》划定的十三项价格行为“禁区”主要包括:
- 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或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提供服务,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 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
- 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或服务价格过高上涨。
- 除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经价格主管部门告诫仍继续囤积。
- 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在提供相同商品或服务时,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
- 以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 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
- 对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商品或服务,擅自制定或调整价格。
- 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
- 在汽车销售中,在车价外强制捆绑销售保险、金融、装潢、上牌等服务并收费,或限定保险、金融、装潢、上牌等服务提供商。
- 在汽车维修服务中,虚列、夸大维修项目,使用假冒伪劣配件,以次充好,少修多付,只收费不维修,或未经消费者确认擅自增加维修项目、提高维修费用。
- 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新规的亮点与影响
此次苏州出台的《规范》针对性很强,直指当前汽车消费领域的痛点。其中,明确禁止捆绑销售和限定服务商(第11条),旨在打破长期以来部分经销商在销售环节通过附加不合理条件变相加价的潜规则,保障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在维修领域,严禁虚列项目、使用伪劣配件等行为(第12条),将有力打击维修乱象,提升服务透明度和质量,保护车主的生命财产安全。
《规范》要求经营者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做到价目齐全、内容真实、标示醒目。提倡使用电子标价牌、二维码等信息化方式,方便消费者查询和监督。
对消费者和行业的提示
对于广大消费者而言,新规的实施是一大利好。在今后购车和维修时,消费者应主动关注价格公示,对于强制捆绑、不明收费、维修项目不清等情况,有权拒绝并可依据《规范》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对于汽车销售和维修经营者,《规范》的施行意味着更严格的自律要求和更高的合规成本。经营者需立即对照《规范》开展自查自纠,完善内部价格管理制度,规范合同与票据,确保所有收费公开透明、合法合规,避免触及“红线”。
苏州市市场监管部门表示,新规施行后,将加强对汽车销售和维修服务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并通过典型案例曝光,形成有效震慑,切实将《规范》落到实处,营造更加公平、透明、诚信的汽车消费环境。